→ EDFR: 萬人響應 __人到場 02/03 00:34
→ s30431: 上街頭有個屁用,要衝撞立法院才有用 02/03 00:35
推 ppptttqaz: 如果辦 我一定參加 02/03 00:35
推 hugh509: 政權不對,結案 02/03 00:35
→ TommyWu1991: 你們的聲音我們聽到了 02/03 00:35
→ Firstshadow: (づ′・ω・)づ 遊行有用ㄇ 02/03 00:37
推 sid3: 酒駕不重要 請支持民進黨廢死 反核 挺同三大重要政策 02/03 00:37
推 manysheep: 幫推 但黨工為了選舉遮住良心可能會噓 02/03 00:37
推 luckymore: 拎杯推 02/03 00:37
→ JihadiHaHa: 推 02/03 00:38
→ bonfferoni: 拎背上 02/03 00:38
推 sammoon: 沒有政黨推手 你還以為遊行辦的起來啊 02/03 00:38
推 punhu: 推 02/03 00:39
推 juicebeach: 高調推 02/03 00:39
推 jipq6175: 好 02/03 00:39
推 JihadiHaHa: 補 02/03 00:39
→ okah: 要去有立委推酒駕重刑公投明年躺著上 02/03 00:40
推 daibiaw446: 推 02/03 00:40
推 KKB: 一定有用的 站出來沒修法就讓現任立委不連任 大家選新面孔 02/03 00:40
推 xyzir0602: 推 02/03 00:40
推 alexliu30530: 推 但前幾樓說的沒錯沒有政黨或宗教動員很難辦成 02/03 00:41
推 mealfive: 推 支持 02/03 00:41
推 taikonkimo: 看誰主辦 如果ok就去 這去了 dpp立委也有底氣推更嚴 02/03 00:42
推 s88163: 推 02/03 00:42
推 BOOS0103: 全部集合顏清標家前 抗爭啊 畢竟台中市 找顏帝 02/03 00:42
推 zxcasdjason1: 先幫高調 02/03 00:42
推 Golbeza: 跟行政院發言人講 02/03 00:42
→ taikonkimo: 的法令 這該是不分藍綠的事情 02/03 00:42
推 wangderful04: 高調 02/03 00:43
推 qazsedcft: 喔喔喔喔 要出動了嗎 02/03 00:43
推 xm32: 支持 02/03 00:43
推 iamsiusa1: 推 02/03 00:43
→ zsincerity: 落後,法盲 02/03 00:43
推 tony0501: 推 02/03 00:43
推 olen0622: 有人辦我一定上 02/03 00:44
推 MissBB: 推 02/03 00:44
推 cvit: 罰九萬第五名。。贛笑話喔 02/03 00:44
推 wahahaflower: 推 02/03 00:45
推 chunfo: 應該要叫柯文哲負責才會有人辦 02/03 00:45
推 cms6384: 支持 這次真的忍無可忍 02/03 00:45
推 fhscyt: 這應該是全民共識才對,不該分藍綠都得去做啊 02/03 00:45
→ sking: 這個法一定要修~~支持 02/03 00:46
推 q0ooo0p: 支持! 02/03 00:46
→ fhscyt: 不能讓那些逝去的年輕生命變成沒有意義的姓名 02/03 00:46
推 ann9680: 推,嚴懲酒駕 02/03 00:46
推 littleau: 有辦成,排除萬難去參加 02/03 00:46
推 remarkand: 推!有人辦一定到! 02/03 00:47
推 Bastille: 萬人響應 10人到場 02/03 00:47
推 catwalk456: 哈哈哈,民進黨會盡全力阻止你們的,更何況現在的發 02/03 00:47
→ catwalk456: 言人,我坐等看戲 02/03 00:47
推 edison: 推 02/03 00:48
推 Jimstronger: 推 02/03 00:48
推 frankgeorge3: 無法想像我珍愛的人離我而去...我一定到~ 02/03 00:48
噓 EXPCDR: 重點不是排行啦,是有這些方法可以參考== 02/03 00:48
推 ftsl0209: 推 02/03 00:48
推 brothers5023: 別冬天辦 天冷參加的會少一些 送仲丘那時候是8月 02/03 00:48
推 The5F: 支持 推 02/03 00:48
推 gani2e: 萬人響應 0人到場 台灣人繼續被酒駕人渣撞而且立委不會同 02/03 00:48
→ color3258: 不只酒駕現在吃毒品駕車也很多 02/03 00:48
推 joy2105feh: 推 這我一定去 02/03 00:49
推 zxcasd848: 高調 02/03 00:49
→ dancedolf: 避開228連假 焦點會被模糊 而且要快 春節家人應該團聚 02/03 00:49
推 color3258: 有辦我會去 02/03 00:49
→ dancedolf: 卻因為酒駕害命 02/03 00:49
推 hatephubbing: 反酒駕推 02/03 00:49
→ EXPCDR: 待會補推 02/03 00:49
推 tommy21332: 推 02/03 00:49
推 jamison04: 真的要認真看待了 02/03 00:50
→ color3258: 台灣目前對毒品駕車的刑法也是爛爛的 02/03 00:50
推 uloyoy: 推 02/03 00:50
推 sue5566: 推 02/03 00:50
推 lovetmp: 推 02/03 00:51
→ color3258: 酒駕毒駕皆要反!! 02/03 00:51
推 lase: 我一定參加 02/03 00:51
推 EXPCDR: 推 02/03 00:51
推 pete0328: 推 02/03 00:52
推 elijah: 我參加 支持酒駕 併排停車鞭刑 02/03 00:53
→ jiinder: 支持! 02/03 00:53
→ jiinder: 讓這篇頂上去 02/03 00:53
推 jerrys0580: 到時小貓兩三之又要被笑了 02/03 00:54
→ elijah: 行車吸煙 一次罰他一個月薪水 02/03 00:54
推 EXPCDR: 推 02/03 00:54
推 echalotte: 支持 02/03 00:54
推 polestar0505: 篇啦幹 02/03 00:54
→ elijah: 弄個法案連署 給一些支持的立委 02/03 00:55
推 s13914080: 好喔,過年大家都有空,不站出來,改天倒楣不知又誰 02/03 00:55
推 asd1122888: 我一定到 02/03 00:55
推 seldom: 一定去 02/03 00:55
推 EXPCDR: 推 02/03 00:55
推 Cochran: 推 02/03 00:55
推 swxswxet: 推 02/03 00:55
推 sdsoknife: 推 一定參加 02/03 00:56
推 imagesun: 推 有辦就去 02/03 00:56
推 kiwibirds: 一定到 02/03 00:56
推 Smoegg: 推 02/03 00:56
推 killermanJ: 推 02/03 00:56
推 k7p83n: 能去一定去 02/03 00:57
推 superstaniy: 推 酒駕可不可以開放私刑啊 02/03 00:57
推 joaoko37967: 這還不推爆 02/03 00:57
推 seabox: 請支持酒駕撞死人 五馬分屍犯人 這樣才能真正杜絕酒駕 02/03 00:57
→ Yelich: 沒有立委會修法害自己的 02/03 00:57
推 neverli: 推 02/03 00:58
推 Novex: 推 02/03 00:58
推 VOLK11: 偶會出席,有空就去 02/03 00:58
推 crimson11: 要看訴求與手段 不要只是Gesture 夠強硬就一定去 02/03 00:58
推 donkeyNew: 立委諸公嘴巴會支持,然後一直躺在委員會裡不審。 02/03 00:58
→ VOLK11: 宇宙光加持 02/03 00:58
推 luckymore: 應該強制車廠在駕駛座偵測到酒精濃度就啟動自爆裝置 02/03 00:58
→ VOLK11: 主要是已經受不了很久,每年,每月, 02/03 00:58
→ VOLK11: 都有酒駕害命的,啊,是宣導多久了 02/03 00:59
推 dreeee: 推 02/03 00:59
推 dreeee: 推推 02/03 00:59
推 twngbm: 推 02/03 00:59
→ VOLK11: 為什麼一個人不自律到喝酒坐計程車都做不到 02/03 00:59
推 kjljasosbb: 推 02/03 00:59
→ iamznon: 到覺得下屆立委選舉.候選人先簽切結書.立委本身酒駕一律 02/03 00:59
推 KriKri: 推,但要讓這些常應酬喝酒的立委官員修酒駕法砸自己腳, 02/03 01:00
推 s13914080: 真的受不了這鳥事,三不五時就有,還累犯呢 02/03 01:00
→ KriKri: 還是不太可能。 02/03 01:00
→ VOLK11: 那可憐喪子之痛父親說得好,他人生才要開始 02/03 01:00
推 turo: 推 02/03 01:00
→ iamznon: 自動辭職及退還全部的立委薪資.. 02/03 01:00
推 ViktorGoogle: 萬人響應 02/03 01:00
推 zasdee: 推 02/03 01:00
→ VOLK11: 對啊。生之權利,青春無敵 02/03 01:00
推 ceriser: 我會帶小孩去 02/03 01:01
推 xikless: 推 02/03 01:01
→ VOLK11: 就這樣走了,只因為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酒後開車 02/03 01:01
→ s13914080: 台灣有太多孝子死於酒駕之下了,真的很令人婉惜 02/03 01:01
推 dreeee: 補推 02/03 01:01
推 almondchoco: 推 有沒有什麼機構可以主辦這個活動 02/03 01:01
推 dreeee: 推 參加 02/03 01:01
推 johnny9144: 酒駕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 02/03 01:01
推 foxtaiwan110: 辦了 一定到 02/03 01:01
推 seabox: 酒駕所有刑責都應該已肉刑為主了 02/03 01:02
噓 ryanchen1234: = = 02/03 01:02
推 catenane: 推 一定到場支持 02/03 01:03
→ s13914080: 要決定時間了嗎,這次被害者的頭七? 02/03 01:03
推 tprktpps: 推啊 一定去 02/03 01:03
推 locomorrrr: 高調 02/03 01:04
推 formosa5917: 前來報到 02/03 01:04
推 gowang19: 辦我就去 02/03 01:05
推 torren: 推 02/03 01:05
推 god123456789: 反酒&毒駕!!!! 02/03 01:05
推 Spurious: 該修法了 很多國家都可以參考 一定有辦法可以降低酒駕發 02/03 01:05
→ Spurious: 生 02/03 01:05
推 yushes920179: 支持! 02/03 01:05
推 DKPCOFGS: 有人辦我一定去 02/03 01:05
推 dreeee: 爆! 02/03 01:06
推 lkdsa: 會參加 02/03 01:06
推 rickey1270: 推,酒駕死全家 02/03 01:06
推 fishfish1314: 推 02/03 01:06
推 a1234shin: 高調推 02/03 01:06
推 kevinacc084: 新增法條 被害家屬輪流開車衝撞酒駕駕駛 碾到爽為止 02/03 01:06
推 small91051: 推 02/03 01:06
推 Calvin1231: 我一定參加 02/03 01:07
推 jack855048: 推 02/03 01:07
→ linbryan: 一群五毛為政治趁機鬧事,遊行連署,鞭刑公投入法啊,你敢 02/03 01:07
推 k9682k9682: ++ 我一定去 02/03 01:07
推 zxcbrian: 推 02/03 01:07
→ linbryan: 你敢公投入法,政府就敢定,第一鞭一定是喊最大聲的酸民 02/03 01:07
推 cookieli: 支持 02/03 01:07
推 cthjk: 推!我願意上街頭 02/03 01:07
推 mra2284: 推 02/03 01:07
推 toby61368: 推 02/03 01:08
→ pio: 支持全面禁酒 喝東西把自己弄智障到底意義何在 02/03 01:08
推 weco9527: 支持,酒駕的不鞭刑不會學乖 02/03 01:09
推 asdeax08: 推 02/03 01:09
推 dser: 支持 02/03 01:09
噓 hubert0719: 如果這個政府什麼都要遊行 那真的很可笑?! 02/03 01:09
推 jess730612: 訴求要明確 光反酒駕喊一點意義也沒有 酒駕肇事刑期訂 02/03 01:09
噓 zzxcasd: 反廢文大遊行好了 02/03 01:09
→ jess730612: 出來這才有明確訴求 02/03 01:09
推 casio0406: 加油啊,沒有革命沒有成功 02/03 01:10
噓 Phimosis373: 無聊 02/03 01:11
推 yuzukineko: 支持 02/03 01:12
推 app325: 推 02/03 01:12
推 anjackie45: 支持 02/03 01:12
推 Acce0912: 支持 02/03 01:12
推 FuwafuwaCAT: DPP想翻身趁現在啊 02/03 01:12
推 b2481: 有我一定參加 酒駕真的該管管 02/03 01:13
推 chooooooo: 支持+1 02/03 01:13
推 sakiakun: 推 02/03 01:13
推 darkdogoblin: 支持 02/03 01:13
推 kiyomi43: 噓的人不要有一天就被撞,反正肇事者只想趕快回家睡覺 02/03 01:13
推 trytodo: 可以酒駕唯一死刑嗎 02/03 01:13
推 dontdoitbaby: 推 02/03 01:13
推 unidi860313: 精神支持 02/03 01:14
噓 rahim03: 原來印尼人也這麼關心台灣酒駕 02/03 01:14
→ darkdogoblin: 希望酒駕的先撞死自家父母小孩 02/03 01:14
→ henry1235906: 拜託辦 我保證辦 這真的很可惡 02/03 01:14
推 skydiviner: 好 02/03 01:15
推 muserFW: 支持 02/03 01:15
推 jscoffee: 支持酒駕鞭刑 02/03 01:15
推 qw75393: 推 02/03 01:15
推 c10177: 推 02/03 01:15
推 doraemon00: 推 02/03 01:15
推 zero09107: 支持ˊ酒駕唯一死刑 02/03 01:16
推 wanghong: 時力可以考慮一下~~ 02/03 01:16
推 vespar: 支持 02/03 01:17
推 nerdmode: 這個必須推=3= 02/03 01:17
推 DanJill: 最會動員的政黨是現在的執政黨,你以為洪仲丘太陽花真的 02/03 01:17
→ DanJill: 是自發的喔? 02/03 01:17
推 gydiaw: 算我一個 02/03 01:18
推 ytcc: 高調會到 02/03 01:18
推 sunnyeva: 推 02/03 01:18
→ girafa: 絕對支持! 02/03 01:18
推 suibo: 推 02/03 01:19
推 TeaForTwo: 推 02/03 01:20
→ g4zoco196: 上街頭沒用啦 溫良恭儉讓政府沒在怕的當人民上街郊遊 02/03 01:20
推 NX9999: 這篇為啥會害原po水桶??= = 02/03 01:20
推 sentirvivo: 高調 02/03 01:20
推 angryfatball: 支持 02/03 01:20
推 shi21: 推 02/03 01:21
→ angryfatball: 應該說,好,我去! 02/03 01:21
推 huntergirl14: 有時間就去 02/03 01:21
推 zhalao: 推 02/03 01:21
→ g4zoco196: 喝酒撞傷幾個立委家人才會造成改善啦!幹 02/03 01:21
推 lingzen: 現在還有人在陰謀論說洪仲丘不是自發的喔 也太智障了吧 02/03 01:22
推 lovelatin: 能去一定去 02/03 01:22
推 icea0224: 推 02/03 01:23
→ louis0210: 張嵩益酒駕慣犯 02/03 01:23
推 intela: 推 02/03 01:23
推 IVicole: 一定支持 02/03 01:23
推 Eric2213: 推 02/03 01:23
推 orangedot: 推 02/03 01:24
推 Jimmynick: 我絕對去! 02/03 01:25
推 smmaot: 推 支持 02/03 01:25
推 falken: 先讓國民黨上台,遊行才會很多人 02/03 01:25
推 iocal: 推,支持 02/03 01:25
推 Qailsa: 一定到 02/03 01:26
推 Sibelius26: 有辦一定去 02/03 01:26
噓 pain0: 先讓國民党上台,然後政治零分經濟一百分,遊行個屁 02/03 01:27
推 h034826567: 篇啦幹 02/03 01:27
推 FGK: 推 02/03 01:27
→ goshfju: 酒駕撞死人 <= 應該死刑or入獄後永遠不得假釋 關到死 02/03 01:27
→ goshfju: 酒駕撞傷人 <= 無期徒刑 + 賠錢賠錢賠錢賠錢陪到他破產 02/03 01:27
→ goshfju: 現在為什麼還一堆人天天酒駕? 因為被抓到也不會有什麼事\ 02/03 01:28
推 lapetitlune: 沒空 政府機關主要在北部 大家都在忙過年空城 02/03 01:28
推 yayaputin: 高調 02/03 01:28
推 kinglee: 高調 02/03 01:28
→ s540421: 我只看到這篇聚集各路人馬在努力帶各種風向 呵呵呵呵 02/03 01:28
推 rappiest: 推 02/03 01:29
推 FIREEX: 2月中吧 照慣例228前半個月和228後一個月是某黨高潮期間 02/03 01:29
推 konane: 推,酒友和老闆要採連帶責任 02/03 01:29
推 UriahFan: 我會想辦法去 02/03 01:29
→ goshfju: 一般酒駕沒闖禍 <=== 賠錢賠錢賠錢+坐牢 02/03 01:29
推 wakeuplate: 推 02/03 01:30
噓 jami: 你哪位 02/03 01:30
推 pulpyperry: 高調 02/03 01:31
推 lightofcs: go 02/03 01:31
推 mercinana: 推 02/03 01:31
推 leon1757tw: 推 02/03 01:31
→ kinmengon: 9天春節連假 沒空 02/03 01:31
推 catnip25: 推 02/03 01:31
推 g4zoco196: 那要先申請路權嗎? 難道要突襲...... 02/03 01:31
推 ali810622: 那發言人要先下台 02/03 01:31
推 Mr23: 為啥會被水桶? 02/03 01:32
推 limite12: 推 02/03 01:33
推 Qder: 我們需要明確好記的口號 還有公眾人物和專家支持 02/03 01:34
→ Galip: 靠大家了!!! 02/03 01:34
推 alan0204: 推啊 02/03 01:34
推 chch9013: 高調 一定參加 02/03 01:34
噓 agow: 可是撞了那麼多也沒看到有什麼政治人物出來說,媒體很勤著打 02/03 01:34
→ agow: 總統風向戰呢。 02/03 01:34
推 penta: 好 02/03 01:34
噓 sluttervagen: 大過年的誰會出門? 02/03 01:35
推 eternal523: 推 02/03 01:35
推 victor0929: 02/03 01:35
推 jeremy199690: 推! 02/03 01:36
→ victor0929: 咕 02/03 01:36
推 julia3361: 02/03 01:36
推 joaoko37967: 推 02/03 01:36
推 stan411: 推喔 02/03 01:36
推 ALDNOAH5566: 跑攤立委不會砸自己腳的啦 02/03 01:36
推 qwe15015: 推 如果辦成 一定到場 02/03 01:36
→ chrisbbs: 應該把給犯人交保的法官資料公布出來 02/03 01:36
推 iamkcyao: 支持 02/03 01:37
推 abc88662a: 推 02/03 01:37
推 iamj1217: 推 02/03 01:38
噓 asiaking5566: 過兩天過年就忘了 洗洗睡準備團員菜吧 02/03 01:38
推 g4zoco196: 不過反過來說 過年放假才有空可以表現民意 02/03 01:39
推 grna: 推 02/03 01:39
推 sharkimage: 推 02/03 01:40
推 Ethan23131: 高調 02/03 01:40
噓 YAUN: 反個酒駕而已裝啥小烈士? 02/03 01:43
推 lin821: 有辦一定參加 02/03 01:43
噓 ivstitia: 提高刑度不能解決問題 02/03 01:43
推 Michaelpipen: 推 如果辦成我會參加 02/03 01:43
推 nchrist: 先寫信給發言人吧XD 02/03 01:43
推 sweetuio379: 推 02/03 01:44
推 kishke: 我一定會到! 02/03 01:44
→ cxzeilliot: 支持啊 02/03 01:45
推 FlyingShark: 你辦我參加 02/03 01:45
噓 sluttervagen: 看來有人不知道羈押是有門檻的 02/03 01:47
推 law80432: 參加 02/03 01:47
推 kenny890429: 真的他媽的無能 幹 02/03 01:48
推 anoreader: 有公投聯署 絕對幫拉!!! 02/03 01:49
噓 WWIII: 媽的 先鬥地主 鬥房東啦 酒駕算什麼 02/03 01:49
推 solarem: 真的 自己不想活幹嘛耽誤別人 02/03 01:49
→ DareJ: 先全部去蔡英文FB留言灌爆阿 讓她別留什麼擦子擦布 02/03 01:50
噓 camebson: 洪仲丘哪裡換來軍中人權 02/03 01:50
推 richmond1223: 我去 我請假也要去 02/03 01:51
噓 pangea: 主管機關:舉辦反酒駕徵文比賽 02/03 01:52
噓 nash1993: 提到洪仲丘就想笑 她姐靠他選上立委 除了懷孕做了什麼 02/03 01:52
→ nash1993: 正事 02/03 01:52
噓 nocity: 酒駕已經修很多次了,仍然有人繼續酒駕,大家還能認為是法 02/03 01:53
→ nocity: 條問題?請冷靜不要民粹主義了,該關注的是相關配套,喝完 02/03 01:53
→ nocity: 上路的人當下是不會想到法條到底有沒有死刑的 02/03 01:53
推 petero0oo00: 唉 只能支持 02/03 01:53
推 qqwweerrqq: 推 會到場 02/03 01:53
推 omegajoker: 推 02/03 01:53
推 moto000: 推推 02/03 01:54
推 essen1212: 推! 02/03 01:54
噓 jilluck: 要做就學大腸花衝撞立法院 不然政府會裝死 02/03 01:56
推 soy5566: 該推了 02/03 01:57
推 cartoonss: 有的話會支持 02/03 01:57
推 CyBw: 推,罰9萬排第5,滿滿問號,排車尾較可信 02/03 01:57
推 Akalios74: 高調 02/03 01:57
→ gazelle74: 酒駕犯跟覺青一樣的雜碎 02/03 01:57
→ tyui0459: 推,支持 02/03 01:57
推 MangoTW: 推 02/03 01:58
推 luke7212: 你知道好笑的是什麼嗎?好笑的是法務部已經要提案要修法 02/03 01:58
→ luke7212: 了,所以你遊行的目的是什麼? 02/03 01:58
推 candh: 推 02/03 01:59
推 Shepherd1987: 給政府壓力啊,你慢慢來人民在看著 02/03 02:00
推 anoreader: 那裡好笑! 法律系的蛋頭學者就是流行短期自由刑 02/03 02:00
推 ching620: 推 02/03 02:00
推 AbcPig: 推,支持 02/03 02:01
推 chiwang: 推 02/03 02:01
→ anoreader: 刑度永遠不會提高啦 放心! 沒有公投限制刑度下限 02/03 02:01
噓 Ghamu: 腦殘 這種就跟 ”我們要發大財一樣”你他媽空泛 拜託去找先 02/03 02:02
推 lcw33242976: 推,這件事是是非對錯的範圍了 02/03 02:02
→ Ghamu: 進國酒駕防治的好解法來 以他為訴求在上街逼政府立法通過 02/03 02:02
→ Ghamu: 好嗎? 不然怎樣? 政府就摸摸你頭 上台幫你按按讚 承諾[我們 02/03 02:02
→ Ghamu: 一定會嚴格立法] 散會? ?? 你只是很氣而已 就這樣 nothing 02/03 02:02
→ Ghamu: else 遊行就是要有具體的訴求 可以很清楚斷定 yes no的訴求 02/03 02:02
→ anoreader: 永遠都是象牙塔學者那套 那既然法律學者配套也沒 02/03 02:02
推 smilekekeke: 可以參加遊行了 02/03 02:02
→ anoreader: 哪至少提高刑度實證作法 總可以吧~~~ 02/03 02:03
推 ooo79113: 我去 02/03 02:03
→ anoreader: 老是在那邊擋 沒試行你怎麼知道沒遏阻作用 02/03 02:03
→ anoreader: 給你朝向故意殺人罪 結果刑法操作還是過失有屁用喔 02/03 02:04
→ Ghamu: 話說啊 印象很久以前不就提高刑度過了嗎? 我比較想要連坐 02/03 02:04
→ Ghamu: 法通過 酒駕者店家 同車 同桌者都要罰錢 肇事也要負一定賠 02/03 02:04
→ Ghamu: 償 02/03 02:04
推 aa85ss20: 推 操 02/03 02:04
推 hcfd303: 排名誰排的? 02/03 02:05
推 babyMclaren: 八卦這篇沒說兩岸一家親害的? 02/03 02:05
→ anoreader: 好啦 就算用行為犯處罰 量刑空間地板不上修 02/03 02:05
→ anoreader: 永遠不可能最高刑度處罰啦 02/03 02:05
推 langeo: 學日本阿 除了開車的 賣酒的也有罪 同車的也有罪 02/03 02:06
推 wtfconk: 執政內部一堆酒駕慣犯,怎麼可能立法搞自己呀 02/03 02:06
→ Ghamu: 你從101跳下來會死 沒做過怎麼知道? 謬論 02/03 02:06
→ anoreader: 哪有提高 六個月以上 五年以下 02/03 02:06
推 sturmpionier: 藍綠一家親 兩邊都不修 看你能怎樣 哈哈哈 02/03 02:06
推 jasmine8104: 推 02/03 02:06
推 TaiwanJoe: 推 02/03 02:06
→ wtfconk: 就連那個原民發言人也是酒駕前科犯,你說咧 02/03 02:07
推 E6089: 推 02/03 02:07
→ anoreader: 判五年的有多少? 笑死了 02/03 02:07
推 Aya710: 你可以再大聲一點,但要自立自強 02/03 02:07
噓 luke7212: 法務部都要修法了你在做什麼秀?不懂 02/03 02:07
→ langeo: 不過台灣不敢啦 連做法一定被罵更兇 02/03 02:07
→ anoreader: 你試試看最少三年以上~七年以下 連易科罰金都沒 02/03 02:08
→ anoreader: 所以還要認為法條刑度沒有問題嗎? 02/03 02:08
推 Picton: 推你的勇氣,有遊行我會參加 02/03 02:09
推 coubala: 推 02/03 02:09
推 bean44: 先推 期待台灣更好 02/03 02:09
→ anoreader: 靠北 我太氣了 看錯法條 是一年以下 02/03 02:10
→ anoreader: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罰金十五萬你跟我說重? 02/03 02:10
推 ostsv033: 支持 02/03 02:12
推 jenqhau: 吳宗憲會忍無可忍嗎 02/03 02:12
推 anoreader: 同時修選罷法消極資格 五年以內曾犯酒駕相關法條 02/03 02:13
→ Galip: 這篇爆了,所以就算只有一百個人上街,我們也該衝了,有想 02/03 02:13
→ Ghamu: 大小犯罪 什麼都唯一死刑有用 全球早盡皆如此 就是因為事情 02/03 02:13
→ Galip: 要籌備的人私訊我,感謝 02/03 02:13
→ Ghamu: 不是這麼原始的辦法就可以解決 才需要科學研究調查啊幹 而 02/03 02:13
→ Ghamu: 話說世界上處理酒駕成效好到爆的國家制度一大堆早擺在那邊 02/03 02:14
→ Ghamu: 等你抄了 我就不知道為什麼總是那麼腦殘 別人做到爛的考古 02/03 02:14
推 fish10606: 但可能要過年之後 02/03 02:14
→ Ghamu: 題 台灣還要多費唇舌跟這些唯一死刑的番仔溝通 酒駕這問題 02/03 02:14
→ Ghamu: 老梗了 世界各國都發生過很多次了 別人也都解過了 抄就對 02/03 02:14
→ Ghamu: 了 02/03 02:14
→ anoreader: 不得參選 幹林北隨便在推文就可以想了法條還不用修? 02/03 02:14
推 MagniDei: 支持遊行抗議! 支持遊行抗議! 02/03 02:14
→ anoreader: 韓國都修法 酒駕得處無期徒刑了 所以國內在堅持啥? 02/03 02:16
推 wildli0422: 有人辦我一定到 02/03 02:16
噓 TSMConduty: 什麼都死刑蠻適合台灣的 支持亂石打死 02/03 02:16
推 jessica87270: 支持 02/03 02:16
推 kanoki: 強制全國車子加裝酒測,沒過無法發動 02/03 02:17
→ anoreader: 台灣就是學那套左膠新樂園 幹然後全都沒配套措施 02/03 02:17
推 brian41: 推 我一定參加 02/03 02:17
→ anoreader: 拜託也別跳針唯一死刑啦 現有刑度你跟我說要不要修? 02/03 02:18
→ anoreader: 還是你覺得現在就罰得很重了? 02/03 02:18
推 playthesong: 推 02/03 02:19
推 sam901002: 魯蛇我第一次這麼想參加遊行 02/03 02:19
→ anoreader: 你看講到刑度果然又躲起來不敢說了 02/03 02:19
推 wowwoof: 推高調 02/03 02:20
→ anoreader: 刑法理論我比你還會背 掉書袋也不會解決問題啦 02/03 02:21
噓 luke7212: [酒駕害命 法務部:朝視同「故意殺人」方向修法]法務 02/03 02:24
→ luke7212: 部都說要朝故意殺人的方向修法了,你這是?????不懂 02/03 02:24
→ luke7212: 訴求是啥? 02/03 02:24
推 pudding86200: 推 02/03 02:25
推 plunkett: 給推 有辦的話願意參加 02/03 02:25
→ anoreader: 我跟你說啦 你的歐洲人權母國 只會預防配套就好 02/03 02:25
推 sunluna: 推!! 02/03 02:25
→ anoreader: 就不會有勞工入刑這種立法了 02/03 02:25
推 antony990505: 推 02/03 02:26
噓 yuuirain: 腦殘遊行 怎麼不辦個反分屍遊行 02/03 02:26
推 putow: 支持 02/03 02:26
→ anoreader: luke我想你應該不是法律人 因為故意殺人 要先判斷 02/03 02:26
推 yeangigi: 這樣找政務官會很不方便,你認為暗地裡扯後腿的會有多少 02/03 02:26
推 airherry: 推 02/03 02:26
→ sunluna: 強制車輛裝設酒精偵測儀 要先通過酒測才能發動汽車!! 02/03 02:26
→ anoreader: 有無故意 這在刑法上就是一個操作空間 02/03 02:27
→ yeangigi: 先把你打成9.2,之後就一切都煙消雲散了... 02/03 02:27
推 shin840628: 推 02/03 02:27
推 yuechen: 支持 02/03 02:27
→ anoreader: 只要一被認定過失 根本就不可能試用 02/03 02:27
推 anniecs: 推 02/03 02:27
推 Kurage: 支持 02/03 02:28
→ anoreader: 而且故意舉證責任又高 你覺得法務部是真的想提高嗎? 02/03 02:28
推 greatoreo: 推 02/03 02:28
→ anoreader: 根本不用朝向死刑處理 現階段醉態駕駛罪提高刑度了沒 02/03 02:29
→ KENYESYES: 掰 02/03 02:29
推 phix: 推 02/03 02:29
推 aponla: 推 有時間就去 02/03 02:29
→ anoreader: 所以死都不想動 185之3 ~~才是法務部本意 02/03 02:30
推 shiningwiz: 推 02/03 02:30
噓 jim1122: 問問政院發言人要不要參加先? 02/03 02:30
推 Ghamu: 我是認為像日本那種連坐方式比較有赫阻作用 店家不想惹禍上 02/03 02:30
→ Ghamu: 身 便會幫忙找代駕 看好喝醉的人 但說來我自認我這種想法都 02/03 02:31
→ Ghamu: 太過幼稚 應該有更多更多了解各國成功防制酒駕方法的社會賢 02/03 02:31
→ phix: 不能扣押車輛嗎? 02/03 02:31
→ Ghamu: 達才是 我一個尋常人接觸到的就只有這個感覺比較可行 希望 02/03 02:31
→ Ghamu: 能有大大出來提供更好的想法 加重處罰鞭刑什麼 覺得沒屁用 02/03 02:31
→ Ghamu: 都喝醉了 真的還能想這麼多嗎? 八成是絕對 [啊幹不會那麼 02/03 02:31
→ Ghamu: 衰老啦] [老子才沒罪] 這種才是多數吧 連坐就是要想辦法讓 02/03 02:31
→ Ghamu: 其他還清醒的人有誘因去拉住他 唉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種想 02/03 02:31
→ Ghamu: 法不夠完善 有這方面的專家可以說幾句話嗎??? 02/03 02:31
推 LIUACH: 酒駕就扣車 至少讓他沒犯罪工具 02/03 02:31
推 anoreader: 誰說加重刑罰沒屁用 現階段實證了嗎? 02/03 02:31
→ phix: 該遊行了 02/03 02:32
→ anoreader: 如果刑罰無用論 請問德國勞工法入刑幹嘛? 02/03 02:32
→ anoreader: 一律行政罰就好了 02/03 02:32
推 paul5566: 要是真辦的成我也會去 02/03 02:33
→ anoreader: 那我就舉韓國最近修法加重了 你又忽視不見 02/03 02:33
推 holoJ860825i: 推! 02/03 02:34
推 kanoki: 不過現在政府不期不待 公投過了都能無視 遊行會鳥你? 02/03 02:35
推 Ghamu: 以前當替代役 有個約聘人員他說他喝酒喝很多 騎車回去 根本 02/03 02:35
→ Ghamu: 不知道他自己怎麼到家的 連自己怎麼到家都不知道的酒醉人士 02/03 02:35
→ Ghamu: 會在啟動油門的時候思考 [幹 要鞭刑欸] [幹 要關 10年欸] 02/03 02:35
→ Ghamu: 我是滿懷疑的 02/03 02:35
推 kyire: 推!+1 02/03 02:35
推 s3f4e9g6aa7: 支持 02/03 02:36
推 anoreader: 靠邀你這個例子 刑法叫做原因自由行為 02/03 02:36
推 anoreader: 刑法的處罰 行為犯的設計不需要考量 行為人認知 02/03 02:37
推 anoreader: 假如按照你的思考 所有的行為犯都一律廢除好了 02/03 02:38
→ Arsitaka: 刑法只能解決已經發生的事 重要的是從源頭做起 02/03 02:38
→ Arsitaka: 公投無視喔 自己不看公投主文怪誰? 02/03 02:39
→ Arsitaka: 主文沒寫好 還被騙投下去R 02/03 02:39
→ anoreader: 所以你還篤信 犯罪人要認識到所犯行為 才能處罰是吧 02/03 02:39
推 KOSTAR: 但他有可能會黃湯下肚前先想清楚要不要喝! 02/03 02:39
推 salvador1988: 酒醉當事人根本無正常行為能力 當下法律根本無意義 02/03 02:40
推 Ghamu: 我意思是喝酒了 喝到成為有點變成一個腦殘狀態 可以再多的 02/03 02:41
→ Ghamu: 刑法赫阻 他是不是也跟青冥不知槍一樣 帶著鋼盔往前衝沒再 02/03 02:41
推 masemase: 推 02/03 02:41
→ Ghamu: 怕? 那你單純加重 赫阻不讓事情發生的功效是不是等於沒啥用 02/03 02:41
→ Ghamu: ? 連坐 還是有沒有其他方式 類似有人推文說吹酒測才能發動 02/03 02:41
→ anoreader: 是啊 所以你說朝向故意殺人 幹 那個故意舉證就超難 02/03 02:41
→ Ghamu: 等等 透過一個清醒的第三者拉住 才是比較好的方式? 02/03 02:41
→ salvador1988: 如果汽車科技能研發酒精偵測器 偵測到就不能發動 02/03 02:41
→ anoreader: 這那門子的修法 02/03 02:41
→ anoreader: 那當然也要做 不代表加重刑法的嚇阻修用不用做啊 02/03 02:42
推 miaomiaomiao: 推 02/03 02:42
噓 sylviehsiang: 到底是誰那麼迷信鞭刑?怎不乾脆宮刑? 02/03 02:42
→ salvador1988: 用偵測器之類的外部力去拘束比較有可能實現 02/03 02:42
→ Arsitaka: 可以啊 喝酒駕車=故意殺人 所以喝酒就該當殺人預備犯 上 02/03 02:42
→ anoreader: 而且第三人責任 更是違背刑法理輪的設計 02/03 02:43
→ Ghamu: 本來就是要意識到犯罪才能重罰吧? 很合理啊 過失殺人跟蓄意 02/03 02:43
推 abc57120: 上上上 02/03 02:43
→ Arsitaka: 車就是殺人未遂 全台殺起來~ 02/03 02:43
→ Ghamu: 殺人有差啊 02/03 02:43
→ salvador1988: 重點是加重刑法根本無法嚇阻 只對社會有安慰劑效果 02/03 02:43
推 anoreader: 為啥你喝酒 卻要我負責呢? 這種連帶模式處罰 02/03 02:43
→ Arsitaka: 過失殺人這個詞很危險 就法律言“殺人”是故意的 02/03 02:43
→ salvador1988: 但或許社會大眾有安慰劑就能滿足了 那就修法吧 02/03 02:43
→ anoreader: 要求更高 無法嚇阻?現階段刑度提高了嗎?_有再跟我 02/03 02:44
推 elijah: 台灣法治太薄弱 應加重罰則並嚴格取締 02/03 02:44
→ anoreader: 沒效啦 至少對我來說是有遏阻啦 02/03 02:44
推 leoz69927: 就是罰太輕還能拒測酒駕的才不怕要罰到他痛才不敢 02/03 02:44
→ luke7212: 法務部要修法囉 02/03 02:44
→ anoreader: 講沒效的 是學校老師理論聽太多是吧? 02/03 02:45
→ leoz69927: 日韓酒駕能降那麼快就是修法重罰說沒用的是想什麼 02/03 02:45
→ anoreader: 一年以下 十五萬併科罰金!這種刑度還要護航啥? 02/03 02:46
推 acback891: 有辦一定參加 02/03 02:46
→ Arsitaka: 刑度提高有嚇阻效果 但到一個高度就沒效 02/03 02:46
推 BleuSaphir: 土耳其的處罰方式何止第九名的實力… 02/03 02:46
→ anoreader: 是想說已經好重了嗎? 02/03 02:46
→ leoz69927: 罰一次讓他怕他下次就不敢了臺灣根本不痛不癢 02/03 02:46
→ salvador1988: 拒酒測是另一件事 這個就應該要重罰 且得以拘留 02/03 02:46
→ Arsitaka: 犯罪當下並不會想這個刑多重 而僅會思考怎麼不被抓到 02/03 02:47
推 byenewth: 真的該重視了 可是該怎麼做?? 02/03 02:47
推 finis: 推,隔壁熱炒店一堆酒駕 02/03 02:47
→ Arsitaka: 各位都有做過弊吧 而為了不被抓到可能還會一不做二不休 02/03 02:48
推 a32169898: 推個 加油 02/03 02:48
→ Ghamu: 我是覺得加重刑法就是一個膝反射解法 你加重 假設加到10年 02/03 02:48
→ Ghamu: 又鞭刑好了 再發生一次酒駕撞死人 跟你賭一億好不好? 一定 02/03 02:48
→ Ghamu: 又有很多人說罰不夠重 要再加重你 加重處罰 唯一死刑 這就 02/03 02:48
→ Ghamu: 常人對這議題思考的極限了 02/03 02:48
推 anoreader: luke別在貼外行話了 "故意殺人"要舉證故意 懶得再講了 02/03 02:49
推 smt3457: 推ㄧ一個 02/03 02:49
推 harddriver: 拒酒測…罰1000萬 02/03 02:49
推 salvador1988: 告訴你 就算死刑 會酒駕的還是會酒駕 規避手段更多 02/03 02:49
→ anoreader: ghaMU我覺得你一直在迴避刑度問題吧 02/03 02:49
→ Arsitaka: 講認真的 要加重處罰就是修公共危險那邊 但整部刑法法定 02/03 02:50
→ Arsitaka: 刑都要調整 02/03 02:50
→ anoreader: 也不用跳針唯一死刑 現階段刑度的確要加重你不否認吧? 02/03 02:50
噓 Linares: 累犯請死刑謝謝 02/03 02:50
→ salvador1988: 刑度加重不反對 但要加多重可能有得吵了 02/03 02:51
→ anoreader: 問題修公共危險是法務部 最不想動的一塊 畢竟到時候 02/03 02:51
→ anoreader: 刑度地板絕對會被墊高 02/03 02:52
推 as520kiki: 推 02/03 02:52
推 lvorange: 推 02/03 02:53
→ Ghamu: 總之 事情已經造成了 人死了 活不回來 我期待的是下次不要 02/03 02:53
→ Ghamu: 發生 而不是把一堆精力花在如何對加害者復仇身上 因為你就 02/03 02:53
→ Ghamu: 是殺了他 如果沒有有效剷除加害者產生器 殺了一個 還有千千 02/03 02:53
→ Ghamu: 萬個 這種悲劇就一直重複上演 02/03 02:53
推 jay123peter: 推 02/03 02:53
→ anoreader: 果然你真的在迴避刑度問題了 你說得又不是不做 02/03 02:53
推 Arsitaka: 犯罪處罰很簡單 但預防犯罪才是困難之處 02/03 02:54
推 salvador1988: 忽然想到就算強制加裝酒精偵測器可能又會被抗議 02/03 02:54
→ Ghamu: 話說我也支持可以加重刑度 但我真的不認為事情會這麼簡單得 02/03 02:54
→ anoreader: 你的底線就是不能動刑度就對了 何不直接表白立場呢? 02/03 02:54
→ Ghamu: 到改善 02/03 02:54
→ salvador1988: 就跟強制機車加裝ABS一樣.... 02/03 02:54
推 Snoopyyap: 推 02/03 02:55
→ Arsitaka: 去查查為何擄人勒贖的減輕規定再來談刑度啦 02/03 02:55
→ anoreader: 當然事情不會這麼簡單 但能做的就先做啊 02/03 02:55
推 wuth: 推 02/03 02:55
→ Arsitaka: 不然六法全書唯一死刑世界不就太平了?幹嘛那麼麻煩 02/03 02:55
→ Ghamu: 而且加重 加重 又可以再加重 可能可以滿足大家 02/03 02:55
→ anoreader: 問題不會那麼單一解 邏輯並不代表這個做法不可行 02/03 02:56
→ Ghamu: 可以馬上覺得女巫被燒的快感 02/03 02:56
→ anoreader: 那是你先燒稻草人吧 這篇推文除了反串唯一死刑的 02/03 02:56
→ lllkkkjjj: 支持 02/03 02:57
→ anoreader: 大部分也頂多停留要修刑度而已 02/03 02:57
推 rjyu: 推一個 02/03 02:57
推 Cookieboy: 推 02/03 02:57
推 yuta02: (づ′・ω・)づ ~ 02/03 02:57
推 jackie0804: 推 一定參加 02/03 02:58
→ lllkkkjjj: 但遊行過後要思考怎樣的制度才能防範酒駕,而不是只有 02/03 02:58
→ jackie0804: 耖你的酒駕敗類 02/03 02:58
推 proman614: 推 02/03 02:58
→ lllkkkjjj: 提高刑責 02/03 02:58
推 wwallacechen: 刑度要提高 可是若不能有效預防 就只是爽一時 G大的 02/03 02:58
→ wwallacechen: 擔憂到底哪裡很難懂 02/03 02:58
→ jackie0804: 有什麼好思考防治,直接死刑就好了 02/03 02:58
噓 wjjh30508: 噓一樓給錯誤資訊 02/03 02:58
→ salvador1988: 如果遊行訴求只是提高刑度 那就真的只是發洩用的 02/03 02:58
→ Arsitaka: 只用刑罰沒辦法解決問題 要從全方位去處理 02/03 02:58
→ salvador1988: 應該可以延續民間能量去研擬更全面的防範措施 02/03 02:59
→ Arsitaka: 最大問題就是以為刑罰能解決一切問題 這樣思考太單一了 02/03 02:59
推 anoreader: 有效預防是要到百分之百 才能不叫爽嗎? 02/03 02:59
→ anoreader: 提高刑度都講到爛了 不是唯一解 02/03 03:00
推 waxdrgn: 天怒人怨 人神共憤啦!! 02/03 03:00
推 finis: 要有更完善的預防措施再去遊行才能訴諸需求,酒駕連坐法不 02/03 03:00
→ finis: 知道被擋多久了 02/03 03:00
推 god487: 推 02/03 03:00
→ Arsitaka: 店家連坐行政罰 同行乘客保證人義務 都是可以思考的點 02/03 03:00
→ Ghamu: 我是覺得只要加重刑度 政府就可以下莊了 憤怒的人民就回家 02/03 03:01
→ Ghamu: 了 下次還是會發生酒駕 可能再累積個十次撞死人 再送你[人 02/03 03:01
→ dslm: 酒駕就死刑太扯了,但撞死人死刑一命還一命很公平 02/03 03:01
→ anoreader: 都知道酒駕不是單一解 提到刑度又期望他解決所有問題 02/03 03:01
→ Ghamu: 民上街 乙次] 酒駕問題沒解 但大家的情緒有了出口而已 我還 02/03 03:01
→ Ghamu: 是認為要找到清醒第三方拉住酒駕比較實在 但還是希望能聽到 02/03 03:01
→ Ghamu: 別國做到爛有用的第三種好方法就是了 02/03 03:01
推 salvador1988: 連坐沒配套其實蠻無理的 因為旁人無權去限制當事人 02/03 03:01
推 seerp: 推 02/03 03:01
→ anoreader: 好像是反對提高的人 自己的邏輯謬誤吧 02/03 03:01
噓 pain0: 你看到哪國的法律一年以下啦? 02/03 03:02
推 judasprist: 酒駕抓到 第一次一律關六個月 02/03 03:02
推 angie668492: 推 02/03 03:02
推 brownbear: 參加 02/03 03:02
→ salvador1988: 但希望至少可以讓旁人能夠報警處理想要酒駕的人 02/03 03:02
推 anoreader: 185之3條 刑度自己去看 02/03 03:04
推 finis: 勞基惡法修那麼快,酒駕連坐法自通過初審就快滿一年了,永 02/03 03:04
→ Ghamu: 大家要了解 民氣 社會力 人民的憤怒情緒是有限的 好議題很 02/03 03:04
→ Ghamu: 容易因為類似韓國瑜去哪裡睡覺就沒人關心 希望把蓄力放在 02/03 03:05
→ finis: 遠等不到三讀,可悲 02/03 03:05
→ Ghamu: 最重要最有效的訴求上 02/03 03:05
推 HAYABUSA1207: 沒參加過遊行 想參加這次 02/03 03:05
→ pain0: 條逆? 02/03 03:05
→ anoreader: 刑度有變動過 我更正兩年以下 02/03 03:06
→ Arsitaka: 現行185-3 就是當初為了安撫人民所修的條文 02/03 03:06
→ anoreader: 抱歉 這是我的疏忽 離開行業太久 沒更新法條 02/03 03:07
→ Arsitaka: 但急就章的結果就是現在條文很爛 很難用 02/03 03:07
推 EdgeOfPeople: 推 02/03 03:07
→ anoreader: 等等 185之3 我不認為是單純安撫人民的法條 02/03 03:08
→ Arsitaka: 當初修法就是這樣 02/03 03:08
→ Arsitaka: 不然僅用酒測數值這個獨步全球構成要件怎麼來的 02/03 03:09
→ anoreader: 我了解你說的 但我的意思是行為犯的處罰不是沒意義 02/03 03:09
→ Arsitaka: 只能說台灣立法品質真棒 02/03 03:09
推 unknowaabb: 如果我在台灣我一定會去 02/03 03:10
→ anoreader: 可能是我講述的太簡單 畢竟推文限制 02/03 03:10
推 Ghamu: 喝醉之後我連x三次方微分都快算不出來了 持續希望能有清醒 02/03 03:10
→ Ghamu: 第三方可以拉住喝醉的人 02/03 03:10
→ anoreader: 但構成要件的問題 我絕對認同! 因為當年還在念書時 02/03 03:10
推 my777: 我支持你 02/03 03:10
→ anoreader: 每個老師幾乎都砲過~~~ 02/03 03:11
→ Arsitaka: 現在問題就在過失致死法定刑評價不一啦 02/03 03:11
→ salvador1988: 那法律必須要給清醒第三方完整的權力去限制酒駕者 02/03 03:12
→ anoreader: 沒辦法 過失致死罪 "單純個人認為" 我覺得也該調整 02/03 03:12
→ Arsitaka: 185-3二項 本身就是酒駕過失致死 02/03 03:13
推 ttt010233: 連坐啊 同車也關大家都會怕 調刑度不能預防犯罪 但是可 02/03 03:13
推 anniesptt: 推,有辦的話會去參加 02/03 03:13
→ ttt010233: 以防止畜生再犯這就不知道救多少人了 02/03 03:13
推 haleyye: 我們要的只是一條安全的回家路...酒駕完全就是浪費社會資 02/03 03:14
→ haleyye: 源的敗類 02/03 03:14
→ Arsitaka: 所以說 多方管道下手才是重點 逝者已逝 但我們應該是要 02/03 03:14
→ Arsitaka: 著眼預防未來犯罪 02/03 03:14
推 rock0807: 把酒測值一定數值以上改列不確定殺人故意 02/03 03:14
→ Arsitaka: 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02/03 03:15
推 kkk0j: 遍地開花了啦! 02/03 03:15
→ kkk0j: 看是要包圍立法院,還是去逛各個立委服務處,尤其是那些有 02/03 03:17
→ kkk0j: 酒駕前科的或者覺得現有罰則已經夠重的 02/03 03:17
→ Arsitaka: 這蠻難處理的 畢竟很難說酒測值跟對於殺人不違背其本意 02/03 03:18
推 blackwoods: 基本上 以這次案例撞死人是3-10年 算重罪了好嗎(還是 02/03 03:18
→ blackwoods: 覺得只關三年太少…) 無法緩起訴緩刑 問題是…他還是 02/03 03:18
→ Arsitaka: 人都嗎是 哎呀 我不會撞到人啦 就變成過失了 02/03 03:18
→ blackwoods: 喝到茫撞死人 02/03 03:18
推 rock0807: 刑罰修重本身就是一個嚇阻犯罪的方法,如果無法嚇阻表示 02/03 03:19
→ rock0807: 刑度不足,像詐騙就是刑度不足的最好例子 02/03 03:19
→ Arsitaka: 不要開地圖炮啦 339-4又是另一個大問題 02/03 03:19
→ anoreader: 所以回到立法例 若是還是陷入故意過失要件 還是一樣 02/03 03:19
→ anoreader: 問題啊 這邊僅單純論處罰 別又說我不注重預防 02/03 03:20
→ Arsitaka: 所以只能從危險犯去處理阿 02/03 03:20
→ Arsitaka: 這問題太複雜 牽涉太多層面 02/03 03:21
推 Straw14: :) 02/03 03:21
→ salvador1988: 詐騙是有意識行為 拿來跟無意識的酒醉者比有點不妥 02/03 03:21
→ salvador1988: 真的要預防 真的就是從汽車科技方面著手比較實際 02/03 03:22
→ Arsitaka: 科技始於人性 故一定有漏洞 02/03 03:24
推 anoreader: ars我們應該是有相同的認知 所以我才會覺得法務部的說 02/03 03:24
→ salvador1988: 一偵測到酒精就無法發動 直接讓酒醉者沒車開 02/03 03:24
→ rock0807: 毒品都能依重量區分行政罰刑事罰了,酒駕當然也能依酒測 02/03 03:24
→ rock0807: 值定義成不確定故意,只是要不要立法而已 02/03 03:24
→ anoreader: 法 不就是現有問題的包裝而已 02/03 03:25
推 glay1688: 推 02/03 03:25
→ salvador1988: 有漏洞 但至少別大到讓無意識的酒醉者解得開就好 02/03 03:25
推 UnaBaby: 算我一個! 02/03 03:26
→ Arsitaka: 設計上 若能從犯罪誘因消除或轉嫁成本才是根本 02/03 03:26
→ anoreader: 至於預防層面 我認為行政罰的手段可行 但第三人範圍 02/03 03:26
推 percycool: 來啊 02/03 03:26
→ Arsitaka: 說實在 這問題如果簡單早就解決了 02/03 03:27
→ anoreader: 跟責任 可能又要吵一陣子了 而且我沒有看到修法議題 02/03 03:27
推 evolution999: 推 02/03 03:28
→ anoreader: 現階段的聲音出現 但行政罰修法更應該比刑法更容易 02/03 03:29
→ Arsitaka: 應該還是回歸不能安全駕駛要件比較好 由客觀上去判斷 02/03 03:29
推 bubudadda: 我喜歡加州排行三那個 02/03 03:29
噓 cymtrex: 紅喜氣 02/03 03:30
噓 morphology: Bye, 不討論可行的法案做這個幹嘛?打給立委啊,連署 02/03 03:30
推 SESAO: 推上去 02/03 03:31
→ morphology: 啊 02/03 03:31
→ Arsitaka: 刑法有太多法則約束 行政罰比較少 02/03 03:31
推 s50530: 連坐不錯 都知道酒駕了還不阻止 02/03 03:31
→ Arsitaka: 連坐需不需要為刑罰可以討論 但可以先從行政罰先著手 02/03 03:32
推 bloodyiris: 可以 參加 02/03 03:33
→ Arsitaka: 但成本就是要社會共同承擔 02/03 03:33
推 gm3252: 支持 02/03 03:37
→ rock0807: 酒駕或拒測的交通工具車牌註銷車輛沒入,車主借人的自行 02/03 03:38
→ rock0807: 循民事找駕駛人賠償,租車借給吊銷駕照然後酒駕的,比照 02/03 03:38
→ rock0807: 酒駕罰鍰並吊銷駕照避免再租 02/03 03:38
推 anoreader: 整個下來的推文整理跟意見 我覺得遊行理由還滿多的啊! 02/03 03:39
→ anoreader: 這樣訴求也夠明確了吧~~~ 02/03 03:39
推 wenjie0810: 想要立委修法嚴辦酒駕喔? 02/03 03:42
→ wenjie0810: 很簡單啊,只需要一位勇者 02/03 03:42
→ wenjie0810: 先開車瞄準高官 02/03 03:42
推 OLA123: 推 02/03 03:42
→ wenjie0810: 立委或他們家人撞下去 02/03 03:42
→ wenjie0810: 然後趕快補喝酒 02/03 03:42
推 we60213: +1 02/03 03:46
推 r3479zx873: 我一定去 認真 02/03 03:48
推 abc7074537: +1 辦了一定參加! 02/03 03:55
推 asole: 請問什麼時候舉辦 我一定參加 02/03 03:56
→ asole: 我也願意捐錢幫助這次活動 02/03 03:57
推 kill426: 推!! 02/03 04:01
→ beermug: 行政院發言人表示: 02/03 04:02
噓 ez321: 奇怪耶...酒駕這個事情一定會加重的啦 02/03 04:02
推 dkna: 推一下 02/03 04:04
推 roSeSago: 推 02/03 04:05
推 lava: 推 有辦我一定去 02/03 04:05
推 flac: 當年也是靠野百合學生運動催生總統直選、國會改革 02/03 04:06
→ flac: 人民的生命人民自己救 02/03 04:06
→ RRGS1230: 其實每個人可以洗 各個社群管道 官員 立委 02/03 04:07
推 assassin305: 支持 02/03 04:12
推 darknoice: 支持 02/03 04:12
推 GuguLiu: 推 02/03 04:12
推 akiyamatt: 推 02/03 04:14
推 stacyhuangss: 推。带全家去 02/03 04:15
推 suesuesue88: 這個應該不分藍綠,應該支持 02/03 04:17
推 BBBears: 豬瘟可以一下提高罰金,酒駕卻一直縱容不修法 TMD 02/03 04:17
推 minnie1107: 推 幫高調 02/03 04:17
推 rk0802: 推 02/03 04:18
推 pchome321: 推 02/03 04:18
推 w08152266: 推 02/03 04:18
推 Maplesnowing: 沒政黨推手 02/03 04:20
推 bpq302302: 推 02/03 04:20
推 changrabbit: 推 +1 02/03 04:23
推 z23568903: 我一定到 02/03 04:25
推 tompaul: 各大立委、民代繼續神隱 02/03 04:35
推 NiseMorisama: 一定到+1 02/03 04:36
推 yangnana: 酒駕真的很可惡,就算撞死人也頂多關個2、3年就出來,可 02/03 04:37
推 DimlyLit: 這個月大家都在忙228 先忍住 02/03 04:37
→ yangnana: 是受害者是永遠回不了家了 02/03 04:37
→ simo520: 不想再弄一個洪姊姊出來 02/03 04:49
推 Zombieslayer: 加油 02/03 04:55
推 r124193767: 這一定要支持 酒駕的都去死 02/03 04:55
推 milkteawu: 酒駕全部抓去關3個月 罰款比照豬瘟防疫 02/03 05:18
推 yuxds: 推 02/03 05:19
推 kevinpart: 酒駕的話,似乎鞭刑才有可能降到0吧 02/03 05:20
推 assman799: 所以這次是什麼花 02/03 05:25
推 arcysaint: 推 02/03 05:26
推 Greatsea: 時間配合必定參加 02/03 05:26
推 wu3126: 主要是立委民代自己酒駕的很多 可能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?? 02/03 05:30
→ wu3126: 至於洪仲丘那次跟本身利益無衝突又可以增加版面當然會成 02/03 05:32
推 aaa5454: 聽不到你可以大聲一點 02/03 05:34
推 sky781125: 推 支持 02/03 05:38
推 Sparkle1205: 另杯支持 02/03 05:38
推 xxxqma: 推 02/03 05:39
推 ppp1111: 上 02/03 05:41
推 billabcddog: 你對一個請酒駕當發言人的政府有什麼期待? 02/03 05:43
推 opqr24680: 看到宅宅不支持正常啦 他們又不會出門 搞不好機車都不 02/03 05:47
→ opqr24680: 會騎== 02/03 05:47
推 kanoki: 說被騙投票的才都不仔細看就發言吧 中文不好? 02/03 05:52
噓 matlab1106: 無聊 酒駕在外面根本常態 一堆沒出社會的酸宅 02/03 05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