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serenitymice: 你的公平就是齊頭式?12/19 08:49
若罪行是一個量化數字,本來就該只有一個刑期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8:52:51
推 cks332288: 雙重標準本是人性 糾結這個 想一萬年也沒有答案的12/19 08:54
噓 ll1117: 當然要“同情”啊,這不是廢話嗎12/19 08:55
嗯 那在仇富的社會下 富者是弱者 你同情他們嗎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8:56:50
→ ll1117: 但千萬好歹也賠個一半出來 12/19 08:56
推 Beanoodle: 本來就會依情況斟酌阿12/19 08:56
所以法官不敢重判強者也沒錯啊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8:57:46
噓 OyAlbert: 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,中間必有灰色地帶 12/19 08:58
→ OyAlbert: 一樣是傷害,為討債打傷人和為救人打傷人你覺得會一樣? 12/19 08:58
這樣有阻卻違法事由啊 不懂你的點 而且你這樣是兩個情況 我說的是一個情況兩種人做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00:56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01:26
推 kevin1818: 會因為仇富就讓富者變弱者嗎? 應該是要看事情發生的12/19 09:01
→ kevin1818: 雙方哪個相對資源或資訊較少來界定強弱吧?12/19 09:01
你說的對 但台灣有朝中國階級鬥爭的趨勢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03:58
噓 ccyaztfe: 你那個叫齊頭式平等12/19 09:04
所以平等的真實含義是不同人犯案本來就該有不同刑期喔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06:13
噓 emmaydaytwo: 法律可視情況做調整,不然罰金為什麼會有區間而不是12/19 09:05
→ emmaydaytwo: 統一金額?12/19 09:05
又是不同情況了 打壞全新iphone 跟oppo賠的錢本來就不一樣 我今天要問的是 富人跟窮
人打壞同一個東西啊 難道iphone窮人買比較便宜 如果是告訴我去哪裡買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09:11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13:47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14:07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16:47
噓 thalamus: 你的邏輯還好嗎12/19 09:21
哪裡有問題啊?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23:14
噓 sweetonion: 夠了沒阿 有叫你幫忙嗎? 有人願意幫忙一個20歲的辛苦 12/19 09:27
→ sweetonion: 孩子 並不是說他沒錯 他也沒有說要逃 不想負責任 少 12/19 09:27
→ sweetonion: 在那邊包裝話題帶風向12/19 09:27
我沒有討論他喔 他也很可憐 希望他加油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31:25
噓 ccyaztfe: 沒有一起案子是完全相同的好嗎?你連這個都分不清楚,是 12/19 09:39
→ ccyaztfe: 想要討論三小?12/19 09:39
→ ccyaztfe: 同樣是打壞iphone,故意犯跟過失犯難道狀況一樣? 同樣12/19 09:40
→ ccyaztfe: 是過失犯,自己不注意打壞跟被他人影響而打壞難道又一樣 12/19 09:40
→ ccyaztfe: ?12/19 09:40
→ ccyaztfe: 你一直糾結『同樣案件』,但事實上案件跟案件就是有不同12/19 09:41
民事的話不管故意或過失都是要恢復原狀喔
而同樣案件我並沒有這樣說,我是說同一情況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47:54
噓 ccyaztfe: 事實上就是沒有所謂的相同情況啊? 你一直在糾結這個不12/19 09:49
→ ccyaztfe: 存在的東西12/19 09:49
→ ccyaztfe: 你心目中的『相同情況』根本只看結果而已12/19 09:50
你說的對 那應該有所謂相近狀況吧 為何刑期差距如此大 判刑差一兩天 我可以接受啊
但一兩年就...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52:28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53:33
噓 ilovenacy: 相近狀況長多像阿? 差距又有多大12/19 09:54
民事的話價值可以看到 而刑事的話醫生可以協助啊
推 ccyaztfe: 法律上來看,會把家庭背景、成長環境、心理狀況、動機、 12/19 09:54
→ ccyaztfe: 結果都列入考量,所以不存在所謂的『相同』情況。 但是 12/19 09:54
→ ccyaztfe: 你只看結果,你覺得結果一樣就是情況一。 從頭到尾我們12/19 09:54
→ ccyaztfe: 觀念根本不一樣12/19 09:54
所以你同意我說的在結果相近的話 生長背景可以影響法律判決。而且你不能解釋不同法
官對同一案子有不同判案的問題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09:57:15
噓 a46911a149: 臺灣哪有仇富?網民嘴炮幾句能對富人造成什麼影響? 12/19 09:56
那個法案通過的話 我是混帳的話專挑名車撞啊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00:40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03:10
→ a46911a149: 你舉的例子有夠可笑,他撞名車還是要賠幾年的薪水,12/19 10:04
→ a46911a149: 富人最賠幾個月,誰的損失大,有腦嗎?12/19 10:04
噓 a46911a149: 你有邏輯嗎 12/19 10:05
所以回復原狀的民法是不對的 嗯我假設要符合法律 抱歉 你的意見 我無法在這個假設下
回答你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07:19
噓 unknowid: 真慶幸你沒唸法律。12/19 10:06
我很想念法律誒 QQ 考不上法律系 不過雙主修的話有機會 你說的慶幸是我沒資質嗎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08:21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10:09
噓 unknowid: 那更慶幸你考不上^ ^~12/19 10:10
怒!!!
噓 ccyaztfe: 生長背景本來就是考量的依據了。 不然你說說看,你心目 12/19 10:10
→ ccyaztfe: 中的法律應該以哪些條件來當參考? 結果、動機、環境、 12/19 10:10
→ ccyaztfe: 疾病問題、 心智成熟度、成長背景、教育背景,請選擇。 12/19 10:10
→ ccyaztfe: 12/19 10:10
你這樣真的很困擾誒 所要你要我回答哪種假設前提下
→ unknowid: 是啊~以你這種單方向思考的邏輯,考上了也念的很辛苦。12/19 10:10
討論問題啦 不要討論我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13:55
噓 eddie5689: 真慶幸你沒有念法律加一12/19 10:13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14:23
噓 unknowid: 樓上c大,你說的是全部都要考量,但是我懷疑原原po根本 12/19 10:14
→ unknowid: 聽不懂。 12/19 10:14
好啦 聽不懂 所以全都考慮下 不同法官有不同判決是為什麼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15:43
噓 serenitymice: 整天在那回復原狀,如果就是沒錢回復就是變金錢賠償12/19 10:16
→ serenitymice: ,而且有分期給付緩期清償甚至是生計減輕,這通通12/19 10:16
噓 ilovenacy: 原po真的很詭異 推文都解釋那麼清楚了 12/19 10:16
→ serenitymice: 都是因為債務人經濟情況所作的調整,你是不是又要 12/19 10:16
→ serenitymice: 說這不平等了?12/19 10:16
所以賠償損壞的財物 可以因貧窮而不完全賠償?
→ beartsubaki: 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啊 沒看到同樣一段話 不同人卻可以12/19 10:17
→ beartsubaki: 有不同的解讀嗎12/19 10:18
???
→ ccyaztfe: 不同法官有不同判決不是更好懂了? 我上述提到的條件在12/19 10:18
→ ccyaztfe: 每個法官心中佔的比重都不一樣。 有的跟你一樣結果至上 12/19 10:18
→ ccyaztfe: 論,有的比較看重動機,有的在乎心志年齡,所以結果當然 12/19 10:18
→ ccyaztfe: 不同
12/19 10:18
所以你的意思是也許法官有考慮家庭背景的考量
那輕判強者也是可以的啊
噓 superlilo555: 仇富?仇富心態是人們的嫉妒 請問富人有看在眼裡嗎 12/19 10:18
→ superlilo555: ?你有什麼毛病12/19 10:18
→ ilovenacy: 不同法官給的判決當然不同阿 12/19 10:18
→ ccyaztfe: 現在腦袋打結,繞不出去的是你。12/19 10:18
→ a0931884572: 刑法三階論12/19 10:19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23:08
→ superlilo555: 我自己家庭還可以 仇富的酸言酸語 我也只是看成我是 12/19 10:20
→ superlilo555: 既得利益者 就沒說什麼了 日子還不是爽爽過 12/19 10:20
→ a0931884572: 論偷一張紙、一顆葡萄 與一輛汽車的差別 12/19 10:20
噓 lturtsamuel: 啥?你竟然以為法律同情弱者? 12/19 10:23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23:47
→ beartsubaki: 同樣的條件 可是因為每個人側重的比例不同導致結果不12/19 10:24
→ beartsubaki: 同 這樣夠清楚解釋你的???了嗎? 12/19 10:24
懂了 所以法律是一個一對多的東西 同樣條件下可以因不同側重 而改變 所以你也同意強
者運用影響力輕判 是可行的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28:03
噓 unknowid: 可不可以麻煩你一件事,停止你非黑即白的邏輯,你這樣 12/19 10:27
→ unknowid: 的人真的不適合討論法律更別說唸法律,因為只會無止盡 12/19 10:28
噓 fiftyfive: 這邏輯真的不行12/19 10:28
→ unknowid: 的跳針而已,在旁邊看的人會替你的邏輯感到著急呢~你就12/19 10:28
→ unknowid: 保有對法律的興趣就好,至於其他的就放水流吧!12/19 10:28
→ beartsubaki: 輕判強者可以啊 美國之前史丹福性侵事件的法官不就讓12/19 10:29
→ beartsubaki: 與論因此燒得沸沸揚揚嗎 12/19 10:29
→ ilovenacy: 輕判強者的案例有少過? 12/19 10:29
噓 lturtsamuel: 魏應充都要放出來了呢^^ 12/19 10:30
推 david0426: 幹 雙主修修資工啦 修屁法律 12/19 10:44
QQ 法律好玩 我以為法律如同遮眼拿秤的女神 想不到是讓其他因素左右的秤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45:11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51:15
→ jimmyloveya: 在說蝦毀沒看懂 前面說有溫情 後面說並非如此 12/19 10:52
分段了 再看一次吧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57:20
噓 gangar: 這問題教授閃爍其詞?難道不是你聽不懂,不了解法律本來就12/19 10:56
→ gangar: 不是量化的概念嗎XD 12/19 10:56
→ gangar: 刑法57條看一下啊 12/19 10:57
那民法 解釋一下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0:59:22
→ lturtsamuel: 這基礎中的基礎題教授也可以閃爍其詞?我看是你聽不懂12/19 10:59
→ lturtsamuel: 就說人家講不清楚吧XDD12/19 10:59
你可以申論 不要攻擊我
→ gangar: 「同一事物為同一處理,不同事物為不同處理」這是我國平等 12/19 10:59
→ gangar: 的最大內涵。你想追求你那個奇怪的價值,看看你要不要考慮 12/19 10:59
→ gangar: 修憲啦 12/19 10:59
那就不用三審制度了啊 同一事物 同一處理?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1:01:29
→ gangar: 民法沒有判刑問題啊,賠償以回覆原狀為原則,而在一般人vs 12/19 11:01
→ gangar: 大企業的時候會多保護一般人一些……我一個學渣都知道了, 12/19 11:01
→ gangar: 這些不是都寫在緒論嗎 12/19 11:01
你真的有看上面嗎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1:03:06
→ gangar: ……救命喔,你真的不要看不懂就擅自解讀,喂狗一下啊@@12/19 11:02
所以少賠不就沒辦法回復原狀了嗎?
推 kiradu: 電影《潛罪犯》有一句台詞我很喜歡:「所有的法律,都是12/19 11:04
→ kiradu: 為了保護既得利益者而存在。」12/19 11:04
→ zzjb93: 法律不是非黑即白,不可能有案件是完全“同一”,最多就12/19 11:05
→ zzjb93: 相似罷了,本來就要斟酌各種情況去下判決,實質平等才是 12/19 11:05
→ zzjb93: 我們要追求的目標 12/19 11:05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1:08:59
→ jimmyloveya: 覺得你標題打錯 應該說是"法官"要不要同情弱者?12/19 11:16
→ jimmyloveya: 法官有收錢辦事的 也有沒有的 那判的不一樣 合理 12/19 11:19
噓 jameshcm: 昨天那篇爆文自刪我很不能釋懷,台南人的自豪被踐踏,恨 12/19 11:21
因為有人不理性討論自信啊 所以就刪了 不要攻擊啦
推 vhsuv: 外國是。去參考里貝克訴麥當勞判賠8700萬。12/19 11:22
→ jimmyloveya: 有時候也要看 告人的那方同不同情你呀 也會判差很多 12/19 11:23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1:25:28
→ jimmyloveya: "法律"死的東西在那讓法官去定奪同不同情在於"法官"12/19 11:28
→ jimmyloveya: 所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? 法律並不會同情你 但法官會12/19 11:29
好的 但要一點時間改 如果標題改 內文也要 但是後面的人 就不知道原本的 要不然只改
標題 你覺得呢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1:32:06
噓 a46911a149: 不用改啊,法律定刑期有彈性空間,本來就是法律賦予12/19 11:37
→ a46911a149: 法官因個案背景彈性裁刑的權利12/19 11:37
噓 as6354993: 去聽法律相關課程 我想你應該多少能明白 12/19 11:44
噓 jagerball: 好險你考不上法律系12/19 11:50
嘻嘻 真的嗎
噓 Paradox: 真D可憐 12/19 11:51
噓 omssmo: 這是共產黨的思維 12/19 11:52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1:55:28
推 keiko24: 刑法58~61條,法官可酌量加輕加重 12/19 12:05
噓 Whatsupp: 希望妳趕快去念法律系,再回來看看自己的邏輯12/19 12:06
推 GalladonLin: 一堆鄉民說要同情,但同志也是弱者就不見大家同情呢 12/19 12:23
噓 yellowones: 你可以先至少搞清楚法律制定的意義嗎?你有想過只能在 12/19 12:42
→ yellowones: 這裡上批踢踢的你也可能是弱者嗎? 12/19 12:42
噓 nogahiel: 等你多念幾年法律再回來看這篇文章就知道大家為什麼噓你12/19 12:54
→ nogahiel: 了 12/19 12:54
推 ceremonial: 法律不需要 但人應該要 12/19 12:55
推 rstears11: 你說的沒錯12/19 13:03
推 pillowkiller: 只有我也不知道大家為何一直噓嗎 12/19 13:10
推 c8c812345678: 我覺得兩個東西比較重要 1.是被害人是否得到慰藉 12/19 13:19
→ c8c812345678: 2.是加害人是否在之後受到完全的矯正 12/19 13:19
→ c8c812345678: 現在看來2是很多問題 沒有矯正功能 關再久都一樣12/19 13:20
→ c8c812345678: 我覺得原PO問題很好阿 向前陣子簽機車過馬路就是12/19 13:22
→ c8c812345678: 有法官判沒事 有法官判闖紅燈 怎麼看 12/19 13:22
我對這個也有疑惑
推 rbcajyh: 其實我也覺得原po認真想討論 也沒有到很嗆 是沒必要一直 12/19 13:39
→ rbcajyh: 噓吧 12/19 13:39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3:41:09
推 lain2002: 國外是法理情、台灣是錢理法 12/19 13:59
→ kiwihou: 原po你想問的很多都是法理學的範疇誒...法律是什麼的爭 12/19 14:12
→ kiwihou: 論從來沒少過。你可以讀讀德沃金的法律帝國,也許可以有12/19 14:12
→ kiwihou: 些啟發 12/19 14:12
好的
→ kiwihou: 然後你說的民事是指什麼?依法理,損害賠償責任不因故意 12/19 14:13
→ kiwihou: 過失有所不同,目的的確是要賠償損害,但特殊情況下可以 12/19 14:13
→ kiwihou: 減輕賠償責任 12/19 14:13
這樣就達不到回復原狀了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4:15:00
推 Gottisttot: 法律代表社會的公正評斷? 你一定弄錯了什麼 12/19 14:27
假設啦!
※ 編輯: joshddd (101.9.132.137), 12/19/2018 14:34:58
推 runaticsora: 補血 12/19 14:57